重庆法院裁定,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

5月19日,重庆市两江新区(自由贸易区)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,涉及委托传销组织成员购买虚拟货币的纠纷。原告秦委托被告周在传销组织网络平台注册会员,购买虚拟货币,共同投资 22.35 万元。之后,传销组织网络平台突然关闭,导致无法进行交易。法院认定委托合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视为无效。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,法院判决被告周退还原告秦 10.67 万元。一审判决后,周某拒绝接受,提起上诉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并自动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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